1文笔:
笔触很流畅,可以让读者一路看完,不会有想停顿,或是暂停做别的事情。
2形容:
在人事物的形容,虽能从动作见着一二,但太过於简略,眼神、面容、表情鲜少描述,缺乏人物的形容让读者无法深刻感觉到人物的姿态。
形容不够深刻、描述不够细腻,都会让读者没能更融入角sE心灵,文锋走得像是理科人对於真实的讲究,遗落文科人对於文字的浪漫。
三、总评:
以历史着墨,很多人会尝试的写作方式,基本架构、基本走向、基本角sE都能作为写作参考依据进行改编,成果好坏不一,但属於b较好入手的方式。因为走在历史上,容易被框架,走不出自己的味道,但这篇短文巧妙串联着台湾历史上许多事件,吴凤被杀、李庥建校、蟹大宾教育番人……虽然走得是历史骨头,但以不突兀的方式连结出自己的格局。
饱读诗书的知X,直述的描绘显得落在表层的形容,虽然能够使读者一眼知道想表达的含意,但是却没能明白那种知X是哪一种样貌;那落腮胡的眼眶,无法理解的描述词会使读者难以理解,虽然可知道讲的是领队的眼眶,但从字面来说却是词义不通。
另外每位作家都会有自己写作的习惯,就如每个人说话都会有个语助词,除非特意修正或是很小心地避免,否则在字里行间总能见到。有段是这样的:队伍加快了脚步、进了彰化城、错过了时机……在这一段的「了」出现许多次,通常口语写法念稿时会感觉顺畅,然而在观文便能瞧见被赘字卡住的不适合。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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