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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知道阿巴斯听到刘继兴的传话,当时会有什么反应,不过让那个胡子进宫来,却肯定是一定要照办的!

        不说皇命天授这事,光是作为皇帝的小弟,来自海外的阿巴斯肯定就不敢违逆。

        除非他不想在岭南混了!

        显然阿巴斯不会那么傻!不说他现在自己是朝廷的市泊使,光是他引领沿海的所有海外商贾的这份荣耀,就不是普通人可以得到的。就更不要说他妹妹成了皇帝的女人,虽然还只是一个安人的身份,却真正是属于皇帝的女人!

        在皇帝面前,阿巴斯就是一个奴才。

        但是在这些普通商贾面前,他就是这岭南的土皇帝。

        因为皇帝委托的商贸和海上航运,基本上都是阿巴斯负责的。

        倒不是说皇帝撒手不管了,而是皇帝不想约束阿巴斯。这种经商贸易的事情,阿巴斯是行家。

        术业有专攻,让懂行的人做懂行的事,这样才能人尽其才。

        换句庸俗的话来说,就是要想狗守门,就要让狗吃饱。这么庸俗的道理,连小孩子都是懂得的,只有这样的话守家的狗才会忠诚,记得主人对他的好。

        阿巴斯从来不忌讳人家说他是皇帝的走狗,因为兴王府好事的人都私底下传言,说阿巴斯因为自己妹妹的裙带关系,做到了岭南的市泊使。然后任何事情唯命是从,简直就是皇帝面前的一条洋狗!

        老百姓家里的狗,连吃都是吃不饱的;做皇帝家里的狗,却比朝廷高官勋爵还要舒服。这个道理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阿巴斯肯定比谁都更明白。

        一般人认为阿巴斯懂得这意思之后,肯定会勃然大怒。但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是,阿巴斯不但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很高兴自己在兴王府得到这个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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