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工作完挺累的,结果来这一出,我就更疲累了。草草吃完晚饭,躺床上的我回想着那些短信。

        夹在书里的信,夹在书里的情书,书里的信,等等。

        一个激灵,我直接从床上蹦起,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我心念着,我都忘记了我有这么一个怪癖了。

        那些年我无聊买了不少书看,从小到大我看书总喜欢往书里夹奇奇怪怪的东西当做书签。那时作为大学生的我实在是年轻气盛,满怀的爱意不知往哪里泼洒就拾起笔将心里的点点滴滴一笔一划的写在了纸上,写了大概十来篇左右,结婚的前几年偶尔会翻出来看看,看完后就很随意的夹在刚刚看的一本书里。

        有时候,似乎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成为我的书签,一张纸,一片叶子,一支笔,小本子,纸币,银行卡,身份证,等等,甚至钥匙都有被我夹在书里过,然后被我遗忘,最后某天书被翻出来后我都会盯着书里的东西一脸问号脸的思考这东西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的信,应该就是以前我随便夹在书里的吧。我应该没有在那堆书里面夹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吧。

        人会睹物思情,那些书信没有什么,给我烧了,埋了都行,让我看那种东西只会尬到我。无所谓了,我都放下了。地球绕太阳公转是一年365天,每天都不一样,怎么可能说停就停,还给你停在你想停的那天,我对他的感情也就这样,棱角已经被时光给磨平了,抓不住了,滑溜溜的从手里挣脱出来了。

        重新躺下,把被子拉回来盖好,没什么好想的,闭上眼睛重新进入梦乡吧。

        又一个激灵,我又清醒了,床上的我开始了抓耳挠腮,我好像还真有东西落在那里了。

        算了我不想了,无所谓了,闭眼睡吧。

        谈什么过去,过去的就留在过去吧。我已经找不到当初将我带出黑暗的那一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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