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好看极了。

        秦慕瑾心中突然感叹造物神的不公平,出色的容貌给了他,人上人的家世给了他,才华,智慧,他褚诣全都拥有。现在呢,他的手居然还这么好看。这男人,真是幸福,老天给他的一切,都是最好的。真让人羡慕。

        她正对着他手指胡思乱想的时候,低沉宛如陈酿的美酒一般醇厚的嗓音又传入她的耳里,男人说,“你喜欢朝阳花?”

        “本王之前就注意到了你头上簪的发簪,还有身上穿着的衣裳的图案,好像都是朝阳花!”

        秦慕瑾摸了一下发间簪着的那株朝阳花型的流苏珍珠发簪,慢慢点了一下头,“恩!”

        这一次,秦慕瑾不仅没否认,反而对他解释了一通自己喜欢的原因,“朝阳花,向着太阳而开,黄艳艳的花瓣明艳鲜亮,给人一种坚强,挺拔,向上的感觉,我喜欢它充满生机的样子。所以,好多衣服首饰,都以朝阳花来做的!”

        褚诣将她的话放在了心上,仔细的看着她的衣着,看到深处,情不自禁伸手,摸住了她发簪上的珍珠。

        她不仅喜欢朝阳花,还喜欢珍珠,几乎每一件饰品也都带着珍珠。

        珍珠,好像他还有几件珍珠的珍品,回京以后可以投其所好。

        想到能搏她一笑,褚诣肖薄的唇线不禁弯了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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