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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不是墨英华,那个自己从来都瞧不上眼的天真无知之徒,不管是谁,哪怕是北蛮一个刚刚会走路的小娃娃都能令宫凌觉得尚可接受。

        然而事实就是无比残酷,当宫欢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地擦拭着从南宫家带出来的佩剑,用冷厉无比的两个字回答宫凌最后的期盼时,所有的侥幸都变成了虚幻,那一点救命稻草般的希望彻底化为了绝望。

        “你遇到墨英华了吗?”

        “不曾。”

        说话之时,宫欢没有一点点的神色变化,似乎是在讨论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一条即将饮恨在她快剑之下的普通生命。然而相依为命七年,宫凌还是在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两个字中发现端倪。

        惜字如金,自然是能不说话绝对不张口,能用一个字就说明白的事情绝不会用两个字浪费口舌。别人可能没有注意过宫欢平日里的用语,宫凌却都记得分明。

        宫欢进行回答的时候,一般只会用“是”“否”“不知”三种来进行最简单粗暴的回答,然而一个否定的答案破天荒说了两个字,这能正常?

        长时间被压抑的暴戾因子在宫凌的身体里发作,隐隐有盖过理智的趋势。

        论天资、论谋略,在南宫家算上大十岁的那些人他都是年青一代当之无愧的魁首,为什么父亲始终在犹疑未来家主的人选。

        无论是武功还是智计,全天下只有自己能胜过宫欢一筹,为何她总是对自己不屑一顾。

        为什么自己与她会是堂兄妹,如果是表兄妹的话,是不是就不用顾忌太多,反正她也打不过自己,直接霸王硬上弓,强强联合共同夺回属于南宫家的一切多好。

        宫凌很想做一些恐怖的事情,要么直接杀了墨英华,要么直接杀了宫欢,可是为了接下来的事情,他不能这么做,至少现在不能这么做。

        且不说南宫世家仅存的血脉就是自己和宫欢,单单是在武功和带人征战的本事上,自己绝对是要逊色这个成天闷不做声的女子一大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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