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四川全省在清末只需供养新军一镇(相当于一个师)12000人,外加差不多数量的绿营旧军,还有向云南、贵州、甘肃提供约250万两白银的财政补助。
但是到了1935年的时候,四川人需要供养的川军总兵力,却已经膨胀到了340个团,约84万人的庞大规模!每年所需的开销自然是几倍十几倍地往上翻。在某些地方,农税居然“预征”到了民国一百年(2012年)以后!再加上川军混战对地方经济的破坏,纵然是四川这样的天府之国,地主士绅们也同样叫苦不堪。
北方各省农村被“预征”赋税的状况,虽然不如四川这么荒诞,但由于自然条件差,灾荒频繁,民间财富有限,战争的破坏惨烈,实际的负担b例还要更加沉重。
当然,地主们也可以设法提高地租,把这些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但是土地上的出产就只有这么多,哪怕不给农民留下一粒谷子,能够搜刮到的粮食也是有极限的。而军阀们发明苛捐杂税的本事,却是从来都无上限的,一下子Ga0出来六七十种附加税也是常事——例如青苗捐、烟捐、卫生捐、青山费、马路费、招待费、人口税、花灯税等等。正所谓“自古未闻屎有税,如今只剩P无捐”嘛!…,
而且,在这些苛捐杂税之外,军阀们还喜欢向地主们以各种名义大肆摊派勒索,时常能让人倾家荡产。
例如在民国初年,陕西省便一边推行剪辫令,一边大肆摊派“光复款”。于是,乡绅们便领着村民围攻政府,号称“复辫豁款”(我要继续留辫子,所以不交钱了)。前清一众遗老遗少闻之,皆以为“人思圣清”!
所以,在民国时代的华北和山东地区,尽管许多县里的地主豪绅,把实际地租已经收到了七成以上,还在荒年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利用高利贷来盘剥农民,把佃农们b得只能把谷糠麸子当做主食,到了灾荒年月就要出门逃荒,乃至于到东北去“闯关东”。但是在军阀们的横征暴敛和土匪的肆意横行之下,除了极少数最顶级的大地主之外,大多数中小地主的日子还是过得很糟糕。
根据1930年的一份乡村调查显示,如果没有工商业之类的额外收入,只靠地里刨食,也没有办法逃避捐税的话。那么地主的家里最起码要有200亩以上的好地,才能顿顿都吃白面馍馍,逢年过节吃一顿r0U。
而在这个标准线之下的地主和富农,自家种的小麦就算磨成了白面,也不敢多吃,要拿出去卖钱缴税,以及换一些火柴、食盐、布匹之类的必需品,只留下bAng子面、高粱面之类的粗粮来给自己果腹。
只有在每一年的初夏季节收了麦子之后,这些人家才能吃几顿白面做的面条,在他们看来,这已算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了,能够吃白面一直吃到八月的人家,已经极其稀少,更不用说吃上一年了。
至于更穷的贫农,每天能喝上两碗掺着树叶的番薯稀饭就算老天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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